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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引入社会资本、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常德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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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05 23:24:14 信息来源: 点击:2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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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下午3时,集团子公司中铁国新贵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卫、总经理齐英松、项目经理李明等人在常德市政府的邀请下,在常德市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的促进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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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中,中铁国新贵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齐英松发表讲话,对目前常德老旧小区改造的现状等做出了分析,常德分公司总工程师毕则祥也对项目方案做出了详细的汇报。汇报后市发改委党委组副书记雷光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总规划师谭丽平、市住建局党组织成员熊新平、市住保中心党委书记程灵敏、武陵区政府金区长等各职能部门参会人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终得到了政府领导的关注与社区、业主的大力支持。常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家明在会议后总结允许先行先试,并做出了以下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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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参会部门解放思想,将这项好事、新事、难事、大事办好,同时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也需解放思想,用多种方式将老旧小区打造成街区、社区、片区来进行开发。

2.充分尊重小区业主意见,了解业主需求。要求小区业主同意改造达到 ,同意具体改造方案不低于90%

3.经小区业主征询同意后,由小区业主申报所在的区级政府并同意后进行改造。

4.合理选好具有代表性的试点小区。

5.试点小区改造审批、申报、规划等程序按老旧小区改造模式实行,简化程序、减少程序,由所在区级政府用代办制方式协助办理。

6.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社会资本公司提出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方案后,各职能相关部门具体审核改造方案并同意后开始实施。

7.试点实施过程中,执法部门安排专人重点跟踪,特事特办,确保质量不出问题。

8.试点小区所在区、街、政府安排专人协助社会资本方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矛盾,帮助办理手续,加快工程推动。同时协调参与社会资本企业方与业主、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同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组织设计团队、专业部门、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宣讲改造方案。

9.试点小区改造期间,国土、住建执法支队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停工,如有重大违法行为,须申报协调领导小组专题研究。

10.试点改造结束后,验收时相关部门应给予政策上的突破与支持。

11.由住房保障中心安排专人全程参与试点小区的全过程,进行指导与协调。

12.试点结束后,注重总结试点经验,改造效果明显需牵头与相关部门及所在的区级政府向政府提出全面推开的工作建议。

13.成立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推行协调组,由彭家明副秘书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积极参与,明确专办。

14.住保中心出台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企业明选办法。

最后彭家明副秘书长指出关于指导性意见建议在准备提交政府讨论的《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里面做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甚至可以授权成立专题协调组来破解原则上的问题,让今天的会议有政策支撑.